中铝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成立
本报讯 经福建省政府同意和省国资委批准,南铝公司已经完成福建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所有工作。经核准,福建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更名为“中铝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(简称中铝瑞闽)”。新公司注册资本5256万美元,中国铝业公司(简称中铝公司)出资2628万美元(占50%)、南铝出资1314万美元(占25%)、华闽MILLEN LIMITED出资1314万美元(占25%)。
瑞闽铝板带资产重组工作于2004年9月10日在北京签订合作意向书。经省长办公会研究同意(省政府〖04〗12号省长办公会议纪要),省国资委以闽国资产权〖04〗87号文予以批复。南铝按国有产权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,完成了清产核资、审计、资产评估等工作。省国资委以闽国资产权〖04〗91、92、99、95、100、110号文和闽国资函产权〖4〗148号文对相关内容给予批复或核准。根据批复的精神,南铝、华闽和中铝公司于2004年11月26日在北京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、增资协议、合资经营合同和章程(修订版)、职工劳动关系处理、补充协议等六份正式协议。2004年12月7日,省外经贸厅正式批准股权转让等事项,并按规定程序完成了公司验资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,2004年12月19日举行公司成立大会。
本次资产重组,包括了资产出售(瑞闽铝铸轧租赁给瑞闽铝板带资产直接出售给瑞闽铝板带)、股权置换(华闽MILLEN LIMITED以243万美元的价格受让南铝持有的占瑞闽铝板带注册资本3956.75万美元中的6.1414%股权;同时,南铝以243万美元的价格受让华闽CHATON LIMITED持有的占瑞闽铝铸轧注册资本1132.9万美元中的21.45%股权)、资本公积转增资本(瑞闽铝板带资本公积36727547.29元折合4437516.29美元,经协商权益属于南铝的资本公积金转增为南铝的出资)、股权转让(中铝公司以10367.08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南铝持有的占瑞闽铝板带注册资本3956.75万美元中的33.58188%股权)、增资扩股(中铝公司增资注册资本12992483.71美元),内容复杂、报批程序多、资金量大,但是,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,经过两个多月工作,取得各方互赢的结果,对瑞闽铝板带当前及长远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,也十分有利于南铝的稳健发展。
中铝公司正在编制《中铝公司铝加工发展战略——跨越式发展铝加工》的战略规划,计划通过受让股权和增资扩股对中铝瑞闽控股50%后,加快把中铝瑞闽冷轧项目完成,增加投资扩建铝粗箔、拉矫机等配套项目,使企业规模做大,利用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提供优质热轧卷,释放中铝瑞闽先进的CVC冷轧机产能,使公司到2006年形成年产13万吨铝板带(箔)加工能力,产量在现有基础上翻番,产品销售收入20亿元(不含税),实现利税1.5亿元。